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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医院建设】|《医院纪法100问》 第36期—— 协助骗取商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日期:2026-07-17 来源:纪委办/监察室


01 纪法解读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商业保险资金也是民众的救急钱。伪造病历骗取商业保险不仅违反了医学伦理,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金、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医务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02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03 条文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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