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六)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在复试过程中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学校审定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规范成立复试面试小组;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及突发问题,必要时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 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核验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复试(调剂)工作,做好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复试(调剂)信息,及时反馈受理结果;负责招生政策咨询与来电接听;组织确定复试内容与场地,严格做好复试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审核拟录取结果,报二级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 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面试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
4. 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所有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分数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名单确定: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我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院接收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调剂申请。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超过12小时后将根据考生报名及缺额情况适时关闭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及调剂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我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组织实施。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4月3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另行通知。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考专升本在读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拟录取前需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7.报考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原件。
(二)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前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三)体检
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报到时,上交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至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研究生复试缴费不受理其他的缴费形式。)
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考生缴费凭证提交我院存档,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1)笔试: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英语翻译能力进行考察,包括以下内容:
①专业理论(权重14%);②英语翻译(权重6%)。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①英语口语测试(权重15%):包括3分钟自我介绍及2分钟英语交流,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权重35%):考生随机抽取一套题,每套题内有三道题,口述作答,考察专业综合知识。
③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权重30%):考生随机抽取一道题,口述作答。考察解决科研问题的思维、能力、经验及实验操作技能水平。
九、拟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提交。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二级招生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6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官网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四)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1-86202657;电子邮箱:nhfqkjk@163.com。
南华大学第七临床学院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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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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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 (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小儿内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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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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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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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 (肝胆外科、骨关节外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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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2 |
附件2.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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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初试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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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屈鹏雪 |
105556431800877 |
临床医学100200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304 |
63 |
52 |
189 |